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南通市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2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水利局《南通市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南通市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
(市水利局 2010年11月)
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防汛抗旱减灾的能力,提升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保障水平,为全市农村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水利基础保障。根据我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新目标和新任务,现就2011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服务民生能力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建设力度,加大管理力度,创新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农村水利投入机制,健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撑保障。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搞好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对于进一步夯实“三农”基础、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饮水安全。继续组织实施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9万农村人口和23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投资16150万元。
(二)农村河道疏浚。县乡以上河道疏浚,疏浚河道76条段,清淤土方472万立方米。村庄河塘整治,清淤土方2019万立方米,重点推进856个行政村。
(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型泵站更新改造266座,配套小沟以上建筑物10000座,新建防渗渠道654公里,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0平方公里。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程。围绕省下达我市2011年农村人口和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扎实开展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08〕63号),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配套资金、规范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程,确保完成新增建设任务。
(二)继续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计划和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抓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任务的落实。根据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在2010年已提前实施本轮规划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程,确保提前一年完成本轮河道疏浚建设任务。
(三)切实抓好大中型灌区建设。如皋市、海安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批复要求,抓紧实施大型灌区如海灌区建设,确保按时完工并发挥效益。如皋市焦港灌区和如东县九洋灌区要规范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努力提高节水整体效益,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市、区)海安、如皋、通州、海门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县(市)如东、启东要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申报时的资金承诺进行配套。
(五)深入开展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要进一步巩固河道长效管理所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专职工作机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筹集渠道,安排专项资金并落实到位,全面扎实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务必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重点要抓好地方年度实施计划制定、任务完成、配套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监管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市水利部门要认真抓好计划编制工作,落实年度工程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市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并重点对各地财政专户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全部用于农村水利建设专项补助。
(二)建立财政专户。各地要继续设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饮水安全工程财政资金专户,实行财政补助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足额配套到位建设资金。县级投入在农村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不能减少,可用于河道疏浚、河道配套建筑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坚持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县级以上财政资金要达项目总资金的80%以上。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施工承包合同制。严格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和廉政合同制度,统一施工合同文本格式;严格竣工验收,切实做好建档立案工作。
(四)实行奖惩机制。市政府将对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市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抽测,查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结合平时检查及上报建设进度等办法进行考核,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予以表彰。
附件:1.南通市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任务分解表
2.南通市201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计划任务表
3.南通市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百分制考核表
附件1:
南通市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别
| 计划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万人)
| 资金筹集 (万元)
|
总投资
| 其 中
|
省以上
| 县
|
农村人口
| 农村学校
|
合 计
| 19.3
| 22.8
| 16152
| 8499
| 7653
|
海 安
| 2.1
| 2.8
| 1856
| 1196
| 660
|
如 皋
| 1.4
| 7.8
| 2972
| 1838
| 1134
|
如 东
| 2.8
| 1.6
| 1802
| 1188
| 614
|
通 州
| 3.0
| 2.9
| 2350
| 1118
| 1232
|
海 门
| 5.6
| 2.6
| 3534
| 1448
| 2086
|
启 东
| 4.4
| 5.1
| 3638
| 1711
| 1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