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通政办发〔201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全面小康森林覆盖率达20%之后,省委省政府将林木覆盖率列入江苏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提出“到2012年全省林木覆盖率达到21%”的建设目标。2011年是“十二五”生态林业建设开局之年,切实做好2011年林业工作,对全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实现由森林的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根本性转变,提高造林绿化 “能见度”和“显示度”,突出抓好生态片林建设,全面完成村庄绿化建设任务,推进高等级公路绿色通道达标工程、骨干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绿化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程、绿色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工程、桑田套种银杏示范工程等五大重点工程,努力提升林业产业综合效益,打造绿色南通、生态南通。

  二、目标任务

  (一)营造林建设任务

  2011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6.8万亩。其中:新增成片林13.8万亩(含连片5亩以上的生态片林2万亩)、四旁树600万株(折合3万亩)。全市共完成108个村庄绿化省级示范村建设(重点在高等级公路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推进)。通州区、海门市创建省级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市、区)。海安县和如东县要抓好国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足额配套资金,落实造林用地,加强管护抚育,确保项目成效。(各地具体建设任务见附件1)

  (二)绿化重点工程

  1.高等级公路绿色通道达标工程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通政办发〔2008〕110号)提出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单侧绿化宽度达到30米以上、国省道单侧绿化宽度达到20米以上”的建设要求,继续推进生态片林建设,做好道路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防护林建设,进一步新建和完善现有已通车的高等级公路绿化,确保林带不断,重点推进江海高速、沿江公路等高等级公路绿化。该项工程生态片林建设面积0.8万亩,具体任务见附件2。

  2.骨干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1~4级河道的生态防护林建设,单侧的绿化宽度不少于20米。不适宜绿化的地段,在河道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宜林区域建设生态片林。同时,加强高等级公路附近的骨干河道两侧防护林建设。各地要结合河道疏浚,有计划地实施同步绿化。启东市和海门市要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合拢建设。该项工程生态片林建设面积1.2万亩,具体任务见附件2。

  3.绿化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程

  创建乡镇(街道)的森林覆盖率要达21%,新建集中住宅区绿化覆盖率达35%,户均拥有林木15株,农村硬质化道路单侧1行以上乔木、单行株距不超过4米、绿化率达90%,新栽成片林面积不少1000亩。全市共申报创建20个,具体任务见附件2。

  4.绿色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工程

  申报或已被认定的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种植业1000亩以上、三星级养殖业基地)。园区内主要干道实行乔灌草配置、单侧1行以上乔木;其余道路、水系绿化率达90%以上。园区四周要有防护隔离林带、高度2米以上、适当密植。园区内办公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全市共申报创建27个,具体任务见附件2。

  5.桑田套种银杏示范工程

  为提高桑田的综合效益,继续推进桑田套种银杏示范工程,栽植米径5厘米以上银杏实生苗,株行距6米×8米,连片面积2亩以上。该项工程全市共推进3万亩,具体任务见附件2。

  三、建设要求

  (一)种苗要求。全面使用良种壮苗,杜绝使用小老树、残次树等生长不良的苗木。

  1.生态片林、绿化重点工程种苗要求:常绿树种米径5厘米以上、速生落叶树种米径3厘米以上。

  2.面上造林种苗要求:杨树、柳树米径2公分以上,其余乔木树种米径3公分以上。

  (二)栽植要求。全面推行工程化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要达到90%以上。常绿树种必须带土球栽植,落叶树种根据具体需要而定。

  (三)生态片林要求。选用速生树种,确保大绿量,乔木5排以上,林带宽度20米以上;株行距3米×4米;单个小班连片面积5亩以上。重点安排在道路、河道两侧绿化。

  (四)绿化重点工程要求。实行建前申报制度,未按要求申报的,不予验收,不予补助。

  (五)管护要求。生态片林建设和绿化重点工程建设要采用政府租地造林,发放林权证,明确权属和利益,落实管护措施。各地要结合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四位一体”工程,集中开展往年实施的绿化重点工程,以及农村道路、河道两侧的中幼林抚育管理,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造林成效。

  四、组织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计划。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林业工作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营造林任务和林业重点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落实到田头地块及造林小班,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及责任人。

  (二)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序时进度。各地要针对植树造林的季节性特征,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时间表,狠抓落实。今年12月底前,要落实好营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任务分解,绿化重点工程实行建前申报制。201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5~6月,开展绿化造林自查;6月底前,各地上报造林自查报告;7月,市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核查。

  (三)强化考核奖惩,提高工作成效。市成立绿化造林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绿化造林督查工作。在造林季节(12月1日至明年4月底)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对营造林进度和林业重点工程每半月通报一次。市政府将对营造林和绿化重点工程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以奖代补,具体考核及补助办法另行下发。

  附件:1.2011年全市营造林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2.2011年全市绿化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全市营造林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造林

总面积

(万亩)

成片造林(万亩)

四旁植树

(万株)

绿化示范村

(个)

整体推进县

(个)

合计

其中:

生态片林

全 市

16.8

13.8

2

600

108

2

海安县

1.2

1

0.2

50

14

如皋市

1.2

1

0.2

50

20

如东县

2.2

2

0.4

50

14

海门市

3.8

3

0.4

150

15

启东市

3.8

3

0.4

150

20

通州区

3.8

3

0.4

150

20

崇川区

0.2

0.2

2

港闸区

0.3

0.3

3

经济技术开发区

0.3

0.3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