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丁大卫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秦厚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
吴晓春 副市长
杨展里 副市长
朱 晋 副市长
徐 辉 副市长
沈振新 副市长
秦剑平 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陈惠娟 副市长、如皋市委书记
孙金华 副市长
屈宝贤 市政府秘书长
叶 超 南通军分区参谋长
赵 新 南通武警支队支队长
封力军 南通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产控集团、国投公司、港口集团、兴东机场、汽运集团、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主要负责人,南通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安全局、盐务局、海事局、检验检疫局、江苏渔港监督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苏通大桥有限公司、海洋渔业指挥部、东海区渔政站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台办、农办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市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市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市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