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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礼宾友城处

  负责全市外事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的接待和礼宾的具体工作;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参与和组织市级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的外事接待任务及礼宾工作;负责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的接待和管理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配合宣传部门组织市内各类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复审本市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负责制定有关礼宾接待工作制度和对全市有关礼宾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制订汇总、实施全市友好出访和来华年度计划;管理国际友好城市和基层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审核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宜;了解研究世界有关地区、国家的情况,掌握其形势和政策动向,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向本市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形势材料;拓展友好交往渠道,发展友好城市间实质性交流合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侨政处

  研究侨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侨务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拟订国内侨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侨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协调及贯彻执行;负责归侨、侨眷及“三侨生”的身份认定工作;办理华侨来本市定居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协助归侨侨眷代表人士人事安排的具体工作;承担接待和协调处理侨界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侨事件;开展侨务扶贫工作;承担归侨侨眷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劳动就业、子女升学、私房拆迁安置、出国出境定居、探亲等工作;开展为来本市发展的华侨、华人的服务工作;对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实施有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协助组织开展侨务工作理论研究。

  (五)侨经处

  拟订国外侨务工作规划和侨务经济科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动侨务宣传、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侨务对台工作;协助指导有关协会和社团工作;推动华侨华人与我市的合资合作;联系海外以新移民为主的高科技人才来南通进行科技交流、项目攻关、合作研究开发以及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全市侨务网络宣传;负责涉侨新闻发布工作;联系海外华文媒体、华文教育机构;指导南通海外交流协会、南通市侨商企业家联谊会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侨资企业投诉站的日常工作,开展对侨资企业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南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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