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意见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 二○一○年十月)
近年来,我市职业院校(包括设在本市范围内的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技工学校,下同)积极与市内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在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应用性技能型人才、促进学生综合发展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努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拓展校企合作广度和深度,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重要意义
加强校企合作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内在需求。校企合作办学,不仅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资源,还可以帮助职业院校解决实验实训设备不足、专业师资培训渠道不畅、学生实习就业缺少稳定基地等方面的问题,能有力推动和促进职业院校彻底改变以学校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改革,立足以岗位技能为核心,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抢抓发展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伙伴,有效利用企业资源,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要将合作办学作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办学模式改革和教师素质提高的有效途径,作为职业院校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模式,促进职业教育进一步办出特色和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培养所需人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