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94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1年,市政府将按照“体现民意、反映民意、贴近民需”的要求,在多年兴办实事的基础上继续兴办一批实事。现将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项目确定原则。要贴近民生,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要普惠于民,项目实施后受益面广、社会效益好,能够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城乡兼顾,覆盖到城市、农村;要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二)认真开展项目初步论证。对拟报送的建议项目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明确提出项目的立项依据、主要目标、计划投资,确保切实可行。项目立项依据可以是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也可以是上级有具体要求的,还可以是延续以往做法的,切忌把部门常规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计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