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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10〕2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近年来,我省旱灾频繁发生,受旱面积和旱灾损失不断扩大,干旱缺水已成为制约我省农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及时掌握土壤墒情变化情况,是农业抗旱减灾、指导农业科学用水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60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如在土壤墒情监测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省土壤肥料总站联系。

  联系电话:020-37288093、37288566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广东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组织、合理布点、同步监测、规范分析、定时报告、集中发布的原则,在我省易旱农区建立土壤墒情监测点,定时检监测土壤墒情,发布土壤墒情信息,为政府部门准确地组织农业生产,引导农民适播适种适管,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提供决策依据;为农民适时采取补充灌溉及农田蓄水保墒措施,因土施肥,提高旱地补水和种植效益提供科学指导。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全省土壤墒情监测网络。省土肥总站分别在雷州半岛干旱区的徐闻县,粤北石灰岩干旱区的乐昌市、英德市、珠江三角洲灌溉区的东莞市、博罗县和省农科院土肥所,及粤东、粤西水浇地灌溉区的五华县、揭西县、阳东县、高州市等地建立10个省级监测点。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要按主要耕作土壤类型、质地、降水、地形地貌和作物种植制度,相应建立市、县级土壤墒情监测点。

  (二)规范土壤墒情监测技术。统一监测技术规范,以土壤水分监测为重点,合理选点、取样、测定。通过土壤水分动态监测,建立土壤墒情监测数据库和预报网。

  (三)发布土壤墒情信息和旱情。根据土壤水分监测资料,开展土壤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我省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类型以及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土壤墒情和旱情评价指标体系,省、市、县分级发布土壤墒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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