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0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复评产品定点销售情况表》一份;
5.《2010年初评产品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一份;
6.《2010年复审产品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一份;
7.《2010年初评产品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2010年复审产品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2010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初评产品定点销售情况表》电子版各一份,发至nymtw2009@163.com邮箱(以上表格请勿更改原设置模式,以便数据综合)。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的产品应为单一产品。
(二)复评产品中原为系列产品的,要更改为单一产品,不更改为单一产品的,不予复评。
(三)系列产品更改为单一产品,需由企业向所属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更名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原申报的系列产品中所含盖的各单一产品名称,现从该系列产品中选取某单一产品申报复评的理由。申请报告经由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粘贴于《申报书》扉页。
(四)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不受理没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不接收生产企业自行报送申报材料。
(五)网上查询和下载:(广东农业信息网,地址:www.gdagri.gov.cn,首页进入部门网站、市场处、农业名牌专栏)
(1)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2)《2010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书》;
(3)《2010年度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
(4)《2010年初评产品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
(5)《2010年复审产品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
(6)《2010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初评产品基本情况表》;
(7)《2010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复评产品基本情况表》;
(8)《2010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初评产品定点销售情况表》;
(9)《2010年广东省名牌(农业类)复评产品定点销售情况表》;
(10)2010年待复评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目录。
五、时间安排: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20日止为申报受理时间,申报材料2010年6月25日前送达名推委办,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