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城建资金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收拨问题的通知
(穗建经[2010]5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穗府办[2009]48号)的规定,结合广州市城建资金建设项目(含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投资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的特殊情况,现将此类项目劳动保险金的缴交程序调整如下:
一、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等有关文件资料到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广州市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款协议书》。
二、建设单位持已签订的《广州市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款协议书》,到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加盖“广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
三、建设单位持加盖了“广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的《广州市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款协议书》,到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广州市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预缴证明”。
四、建设单位申请该建设项目工程款时,按《广州市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款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和应缴交劳动保险金金额,及时到广州市财政局或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经费。待款项到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支付该建设项目的劳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