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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内容

  (一)组建专业化防治组织。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协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村能人、农药经销商和农药生产企业等组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应符合“六有”,即:有合法经营资格;有固定办公和提供技术咨询、交流的场所;有一名以上具有一定植保专业知识的植保员;有一批高性能的植保器械设备和一支相对稳定的服务队伍;有一套服务章程和病虫科学防治技术规程;有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协议和田间记录档案。2010年,要求每个示范县组建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不少于10个,每个示范区组建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不少于3个。

  (二)实施科学防控技术。要集成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天敌控害等多种技术,优化组合水稻病虫防治技术,推荐使用先进的植保机械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做到科学防控,合理用药,以达到有效控制水稻病虫害、保护稻田生态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三)进行标准化作业。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要实行“五统一”标准,即统一选用抗病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监测、统一防控技术、统一规范作业。要建立服务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农药产品使用可追溯制度,制定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规程和效果评估标准。每个示范点必须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统一样式设立“农业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示范牌,注明示范单位、责任人、目标任务、示范内容等,便于农户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市场化运作。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与农户签订防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组织受益的多赢目标。

  (五)实行规模化防治。各地可根据当地水稻病虫发生规律和防治的实际,采取全程承包防治或分次承包防治的服务方式,服务范围可从本村、本乡(镇)、本县扩展到跨村、跨乡(镇),甚至跨县服务,不断扩大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实行规模化防治,提高服务效益。每个项目县要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至少在500亩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精心组织,科学设点。要围绕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工作目标和要求,选择水稻种植连片集中、当地政府重视、干部群众有较高积极性的乡(镇)、村作为专业化统防统治试点,选择年富力强、有一定的病虫防治经验的农民骨干作为专业化防治队员,按照专业合作社有关程序尽快成立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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