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批转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细则》的通知

  附表:
  专家考核标准(试行)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项

评价标准

1

基准分

60

基准分

专家首次参加评价或年初加基准分60分

1

工作态度

 

出席率100%

+10

出席率90%-100%(不包括100%,下同)

+6

出席率80%-90%

+4

出席率70%-80%

+2

出席率60%-70%

0

出席率40%-60%

-4

出席率20%-40%

-8

出席率20%以下

-10

全年0出席率

0,停止评标资格,予以解聘并公示

按时出席评标

+0.5

应急专家按时出席评标

+1

回复参加评标后,因故无法参加按时请假(提前2小时)

-0.5

回复参加评标后,因故无法参加且不按时请假

-2

回复参加评标后,无故不出席评标且不办理请假

-5 

参加评标迟到超过15分钟

-1

参加评标迟到超过1小时

-2

连续五次通知不能参加评标、或者五次通知联系不上者

0  视为自动退库处理

 

  

不遵守评标区有关规定,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标区(未发现使用通讯工具)

-2

不遵守评标区有关规定,在评标区使用个人携带的通讯工具

-5   经确认电话与项目无关的,暂停使用半年,有关的, 停止评标资格,予以解聘并公示

无正当理由不协助监管部门有关调查

-8   暂停使用一年  

回避单位信息更改,不及时办理更新导致应回避项目无法回避的

-2

不及时更改个人联系方式,不按时提交当年业绩资料的

-1

不能按时完成网上培训学时

-5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交易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有关会议

-5

2

职业道德

 

参加评标会议,应回避而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0 停止评标资格,予以解聘

透露有关评标会议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有关评标信息的

-2

评标不公正,不按实际情况故意给投标人打高分或低分的

0 停止评标资格,予以解聘

不按评标办法评标,不签署废标原因的

-5

索要高额评标费,并因此拖延评标时间或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影响评标进展的

-5

未经同意半途退出评标会议的

-5

发表倾向性言论的

-2

无正当理由随意更改评标结果的

-5

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0, 停止评标资格,予以解聘并公示

主动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提供行贿名单或主动上缴行贿钱物的

+10

对评标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提出建议或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10

对招投标管理或专家库管理提出建议和批评经采纳的

+5

3

评标质量

 

评标失误,未能分辨巨大偏差与微小偏差,造成评标结果无效的

-5

评标结果经有关主管部门复议,且被证实评标工作中存在明显错误的

-5

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向见证人员反映的

-2

不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署明原因的

-3

评标报告不严谨,导致招标人或投标人投诉的

-2

评标质量在标后抽查时反馈为优秀的

+3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