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101号)
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江阴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南京市江宁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和全省对口援藏援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重大意义
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对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职责,是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次检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促进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对口援疆工作作为一件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主要任务
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的综合援疆,是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科技援疆的全面援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职能职责出发,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支持、民生优先,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加强协作、促进互利的基本原则,着重在促进就业、培养干部人才、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
(一)积极开展促进就业对口援疆工作,全方位扩大和稳定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有了稳定的就业,才有稳定的收入,人心才能稳定。要把促进就业摆在对口援疆工作的突出位置。一要大力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要根据省统一部署,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江苏县以下事业单位培养1-2年,培养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返回新疆的乡镇、街道(社区)事业单位岗位就业。组织新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当地或江苏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培训,根据本人意愿,推荐在当地或到江苏就业、创业。积极配合新疆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促进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服务。二要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就业。要在对口援建项目中,与受援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优先吸纳当地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优先安排一人就业。三要大力促进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要将改善当地各族群众基本生活、支持产业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支持受援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劳动者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优先就地就近就业。积极配合受援地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四要多渠道帮助新疆劳动者在江苏就业。要与受援地建立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大力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帮助在江苏学习的新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自愿在内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