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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乡建委莫仕容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质安处方兴华处长担任,组员有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等。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质安处(联系人:陈庆亚)。
  六、安全生产月市级活动安排
  (一)协同市安委会在5月30日前搞好宣传活动。
  (二)以市城乡建委名义向各施工生产企业发一份安全生产倡议书,并要求施工生产企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由各建设(市政)工程安监站负责落实。
  (三)在各文明施工工地围蔽立面上制作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分别由各建设单位、施工生产企业负责,由各安监站负责督促落实。
  (四)6月13日,配合省市联合举办大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暨“安全生产南粤行”启动仪式。咨询现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群众咨询。市城乡建委(质安处、建管处、宣教处、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等单位配合。
  (五)在全市各主要地铁站开展地铁运营应急救援知识服务咨询活动。由市地铁总公司负责落实。
  (六)6月16日-20日组织全市安监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聘请专家授课。
  (七)市城乡建委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进行一次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回头看)。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充分准备,加强协调,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声势大、效果好的社会宣传活动。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突出“安全发展,平安亚运”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研讨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三)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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