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1〕3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
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
(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精神,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夯实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8号)精神,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等部分体育项目联赛。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迅速,学校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学校课余训练成绩显著,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体育人才。但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学校、家庭片面追求升学率和重智育、轻体育的现象仍然存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全面形成;二是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青少年学生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指标连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和肥胖青少年比例明显增加;三是部分运动项目特别是球类集体项目在学校普及程度、竞技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整体偏低。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和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举办好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
(一)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组织管理工作。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由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联合主办,两部门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制定完善的联赛管理制度。省体育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联赛的组织和裁判员的培训、选调工作,省学校体育协会协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