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增8万户(其中省卫生厅负责3万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3万户,省农业厅结合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配套改厕1万户,省农办结合造福工程改厕1万户),普及率达到78%。
(三)有效控制“四害”,城区“四害”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农村“四害”密度显著下降。
--鼠密度:城区鼠迹阳性率不超过3%,农村不超过7%;外环境白天不见活鼠活动。
--蝇密度:城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厂、饭店、宾馆、饮食店等重点行业有蝇房间不超过2%,一般单位不超过5%;城乡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蚊密度:城区各类积水的蚊蚴阳性率不超过4%,农村不超过8%。
--蟑密度:城区有蟑房间不超过5%,农村不超过10%。
(四)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外来人口聚集地、车站码头和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治理。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创建100个生态村、3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点。
--完成2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30个河道清水工程项目,改善城乡河道水生态环境。
--完成170个乡镇和1500个建制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使家园清洁行动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80%建制村。
--全省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44%。
(五)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乡镇根据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大的乡镇至少配备2辆运输机动车,其它乡镇至少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
--乡镇和建制村按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配1名垃圾清运工。
--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等。
--树立卫生示范典型,城区评选30%的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农村评选20%的卫生之家,所有下派村支书的村都要成为卫生村。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在短期内集中力量和时间,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卫生死角,集中整治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在农村,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由省爱卫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牵头,爱委会成员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