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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依法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全局性会议及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日常文秘、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接待、政府采购等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局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管理、教育培训、出国政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和所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承担全市粮食财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指导全市粮食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落实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相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风险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财会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经费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区粮油实物帮困供应票据结算及与民政、财政部门的核对工作。

  (四)调控处(市级储备粮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承担全市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落实军粮供应,承担灾区、缺粮地区粮油供应工作;组织市级储备粮的承储,办理市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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