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上搜救队伍。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水上搜寻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年底前,各县(市)、区挂牌成立县级水上搜救分中心,沿海地区挂牌组建海洋渔业搜救分中心,建立或确定辖区水上搜救队伍,配齐配全水上搜寻救助设备设施。各水上搜救、海洋渔业、内河水上搜救分中心在市级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基层水上搜救队伍在当地水上搜救分中心或专业水上搜救分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
(五)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县级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的专业优势,分别组建、完善生产、运行等各环节的应急保障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运输保障队伍,建立客运、货运和国省干线公路、内河干线航道清障保畅应急保障专业队伍。
(六)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队伍。市、县两级建立由农业、林业、渔业、商贸、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检验检疫等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动植物疫情应急队伍,承担各类食品、畜禽、野生动物、水生动植物及森林疫情的监测、控制任务。
(七)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县、乡两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平时参与本村镇(社区)突发事件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制订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等工作,应急期间负责及时准确传递和报送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报送灾情,协助做好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八)舆情导控队伍。各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建立舆情导控队伍,加强对各类舆情的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准确把握舆情热点,充分疏导公众情绪。要根据政府新闻发言人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处置机制。
四、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应急专家队伍是指由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组成的应急队伍。市、县两级要加紧组建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专家组,市级力争年内组建到位,县级2011年组建到位。应急管理专家组负责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分析研判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调查评估等工作。应急管理专家组原则上由市、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