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铁路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财审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组织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与收集、调查研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务、政务、业务等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联系县(市)区铁路办,协调处理相关事务;指导铁路系统内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参与铁路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并对铁路建设资金实行全程监管;负责制定本办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计划处
负责研究编制全市铁路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全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全市铁路和轨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做好市区轨道交通的规划工作;负责全市铁路支线、专用线的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南通铁路枢纽的研究和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铁路站场周边经济发展工作;负责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三)工程监管处
组织本市境内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制订、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县(市)区铁路部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做好有关铁路建设设计优化工作;协调铁路建设过程中矛盾和问题,处理铁路建设与地方建设的关系;检查、督促铁路建设施工进度,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参与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体系的监督、检查;负责铁路建设的技术档案和征地拆迁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运输服务处(护路联防办、站区管理办)
配合做好铁路运输工作,协调铁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协调;负责对全市铁路安全管理实施督查,组织开展全市铁路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影响和妨碍铁路安全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调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协助铁路营运部门做好道口的整顿、改造和管理工作,参与对辖区内铁路道口管理的检查监督;组织协调开展火车站站区综合秩序整治和管理工作,提升火车站窗口形象;掌握铁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组(监察室)。
三、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