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港口建设项目整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港口建设项目整改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港口项目建设行为,促进港口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港口建设项目整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晓春 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吉平 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 成 如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洪大林 如东县副县长
陆卫东 启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 斌 通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建新 海门市副市长
陈中锋 崇川区委常委、副区长
瞿永国 港闸区科技副区长
董克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晓东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尹建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沿海办专职副主任
李炜平 市发改委主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