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切实落实省政府节能应急调控要求,实施以控制用电量、用电负荷为重点的紧急措施,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用电和公共事业合理用电,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现就做好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用电形势及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有足够的认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和有效的办法,克服出现的各种困难,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节约用电对于保障民生、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把节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加强用电管理、实施有序用电、严格控制不合理用电等措施,减少电力资源浪费。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切实做到白天不开灯,晚上只开工作灯,坚决杜绝长明灯。要及时切断停止工作的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电源,尽量减少待机耗电。机关办公场所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合理控制空调使用时间,夏季日最高气温在30℃以上、冬季日最高气温10℃以下方使用空调,提倡上班后晚半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早半小时关闭空调。做到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开门使用空调和下班不关空调。
各工业企业要认真执行节能的各项要求,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推广应用节电设备,淘汰更新高能耗工艺和设备,尽可能压缩非生产用电,最大限度节约用电。同时,要根据应急调控方案,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各商场、饭店、娱乐等营业性场所白天不开走廊灯,室内多采用自然光,尽量少开照明灯,并做到人走灯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灯。加强空调、电梯等大型用电设备节能管理,空调系统要及时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清洗空调设备,提高空调能效水平,改善室内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