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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拟订的《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
发展的指导意见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

  工业园区(指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是我市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为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合理调整经济布局、有效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全面提升产业能级发挥了重要作用,日益成为支撑南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产业集聚发展有利于经济要素的集约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企业、行业间的相互协作、融合和提高,有利于资源的共享和循环利用,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工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南通在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开展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工业园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和重要支撑。但是,部分地区在产业集聚过程中也存在着园区数量和种类过多、规划滞后、主业不突出、服务不规范、企业关联度弱、资源集约性差等弊端和问题,失去了产业集聚的优势。为了进一步促进南通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形成技术更加先进、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更加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工业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规范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工业园区的规范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的推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以“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为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水平,并形成一批大型、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全面推进工业集聚发展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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