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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11]20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当前,我省已经进入新一轮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国务院批准我省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赋予了“先行先试”政策。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推动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五年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国土资源部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为积极服务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

  1、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以保障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以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为主题,解放思想,超前谋划,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显著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2、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一是主动跟进,服务大局。尤其要紧密围绕服务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这个大局,积极落实省部合作协议,主动作为。二是科学规划,统筹兼顾。要统筹各业需求,综合考虑资源条件与环境容量,注意体现效率与公平。三是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按照“大胆探索,规范有序,结果可控”的要求,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政策。四是尊重民意,改善民生。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要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受益权和监督权。五是政务公开,接受监督。让政策为更多的群众知晓,让权力在透明的环境中运行,让结果接受社会各方评价。

  二、规划统筹,政策联动,持续改善宏观调控效果

  3、切实加强规划统筹。一是根据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编制好国土资源各项规划。二是按照节约资源、合理布局、错位发展、集约利用的思路,统筹安排好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等各类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上的权威性。四是建立矿产资源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的机制,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相协调,进一步优化矿产开发布局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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