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强产业引导。围绕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圈一带”战略布局,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制定利用外资引导目录,争取我省重点产业进入中西部地区和国家利用外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世界、国内500强和行业知名企业为重点对象,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效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动我省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开放发展,积极引进省外、境外金融机构到我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后台服务中心,鼓励省外、境外资金参股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加快物流、旅游、文化、信息、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外包,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限制引进高污染、高能耗和国内产能过剩的项目。
(十六)创新投资促进方式。选聘一批海外“湖北商务代表”,培养一批懂经济、懂政策、懂外资的复合型专业化招商人才,提高招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行“组团招商、扎排招商”,开展委托招商、网络招商,推动企业招商。精心策划和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在重点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鼓励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采取BOT(建设、运营、转让)、PPP(公共、民营、伙伴)、BT(建设、转让)等新型融资方式,推进利用外资多元化发展。继续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性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到境外上市、转受让股权产权、吸收风险投资,鼓励境外风险投资公司和机构来鄂投资,鼓励外资并购和增资扩股。抓好重大项目促进和实施,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报告制度、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政企银企联席会议制度。
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十七)大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在巩固和深度开拓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大开拓新兴市场的力度,特别是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的机遇,加强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和区域优惠原产地证规则,为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境外关税减免支持。加大对市场开拓的组织力度,积极推动省内企业联合组织推销团,与境外地方政府或商务机构洽谈合作。支持参与各类国际贸易展会,积极举办境外展会,力争每年全省各地参展企业数、展位数和成交额有所增加。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知名网络企业合作,搭建全省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探索建立网上商品交易会和海外样品仓储展示相结合的模式,帮助中小企业增加贸易机会。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在境外建立营销中心。鼓励和支持企业到海外重点市场设立销售子公司、产品分拨中心和售后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租借国外品牌、并购营销网络的营销途径。加强国内市场开拓,提高我省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新型批发业,建设一批面向全国的专业批发市场。加强内外贸协同发展,组织专业批发市场赴国外参展促销,引导国外采购商到我省专业批发市场设点,打造国际化专业大市场。
(十八)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坚持培优扶强,引进、培育、发展一批具备核心技术、研发人才、自主品牌、营销渠道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使之成为我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合作的支撑力量。引导各类企业发展对外贸易。鼓励中小企业加强合作、与大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完善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重点出口企业、优势出口企业和潜力出口企业的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一类一策”、“点对点”等个性化服务。组建中小外贸企业“孵化器”,对已登记备案但没有发生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引导其开展进出口贸易。力争每年新增有出口实绩的企业300家。工业、农业等产业部门要将出口指标纳入大企业大集团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入选、培育和考核体系。大力实施“1515工程”,即五年内培育10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农产品年出口过亿美元企业5家、过5000万美元企业10家、过1000万美元企业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