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通畅、高效的区际综合运输大通道。通过建设麻竹高速、大广高速湖北南段、汉宜、三门峡至宜昌、安康至张家界铁路和长江、汉江航道整治等重点项目,加快完善跨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全省“五纵三横”通畅、高效的综合运输通道。打造以武汉为中心,至长沙、南昌、合肥等省会城市的2小时左右经济圈,至广州、上海、南京、杭州、郑州3小时左右经济圈。加速完善城际间快捷的综合运输网络。通过建设武汉城市圈外环高速公路、宜巴高速、保宜高速、武汉城际铁路和开通武汉至宜昌、襄樊等空中快线等,加快构建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湖北长江经济带各自区域内城市间的快捷运输网络。打造武汉城市圈内武汉至8城市的1小时左右经济圈,8城市之间2小时左右经济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宜昌、襄樊、荆州等主要城市毗邻间3小时左右经济圈。加强城市交通枢纽建设。在大中城市逐步建成城市公共汽车电车专用道网络,加强各种枢纽场站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武汉地铁、宜昌翻坝高速、宜昌三峡物流中心、襄樊鄂西物流基地、神农架机场、武当山机场等项目建设,开通武汉至欧洲、武汉至日本航线,完善城市枢纽场站集疏运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和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武汉新港、宜昌、荆州、黄石等主要港口的配套建设,搞好国省干线公路、千吨级航道圈、普通公路、农村公路与综合运输大通道的对接。密切铁、水、公、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大力发展铁路与水路、公路联运,积极发展江海直达运输。
(五)加强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核电,重点抓好咸宁核电项目建设,争取在2015年建成投产,争取“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浠水核电项目,在鄂东负荷中心以外地区开展第三个核电项目前期工作。适度发展火电,坚持贯彻热电联产优先、绿色上网优先、以大代小优先的发展模式。优化水能资源利用,对清江、堵河、汉江等流域上的梯级电站进行整合,适时建设抽水蓄能水电机组。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加强输配电能力建设,配合国家特高压电网规划的实施,建设受端电网配套工程,提高省外电力输入和地方承接能力。加大油气管网建设力度。完善能源战略储备设施建设,争取国家在我省建设国家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基地,布点煤炭交易(集散)中心、内陆核电基地,建立华中电力交易中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武汉建设华中地区大型旅游港。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招商引资等一批专项和综合信息平台。加强通讯、水利、环保等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和优化对外开放的基础条件。
三、拓宽开放合作平台
(六)打造宽领域、多层次的经贸活动平台。进一步发挥武汉会展产业的巨大潜力和优势,做大做强“食博会”、“机博会”、“农博会”、“华创会”、“台湾周”、“旅博会”、“金博会”、“鄂商大会”等一批我省自主举办的知名会展品牌。搭建新的经贸会展平台,打造若干规模化、常态化、吸引力强的活动平台。整合各种会展资源,充分发挥武汉国际博览中心的功能,努力办成一两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博览会。加快搭建我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重大活动平台,积极参与主办中博会,针对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继续组织举办好鄂港粤经贸合作洽谈会、鄂沪(长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鄂京(环渤海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针对海峡西岸和台湾地区,在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的同时,组织好湖北(海峡西岸)台资企业恳谈会,搭建引进台资的专题活动平台。搭建日韩、美加、欧盟、东盟、澳新等重点区域的海外投资推介平台。探索围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举办专题投资促进活动。全面加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对外交往,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创新平台运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高层推动,同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中介网络、市场主体作用,提高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七)提升特殊监管区、开发区建设水平。以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为龙头,促进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和武汉出口加工区协同发展,实现“区港联动”、“区区联动”。支持条件较好的城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积极开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退税”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东湖高新区的支持力度,紧紧抓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新机遇,努力把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我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创新湖北的主体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动力区,全省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成为世界一流高新园区、全国高新园区排头兵。推进黄石、襄樊等国家级开发区扩园升级,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或高新区,支持区位、交通、产业基础较好的工业聚集区整合筹建省级开发区。提升省内各类开发区的承载能力和配套功能,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开放型经济增长板块。积极探索直管、托管、代管、共建和一区多园、多区一园等多元化建设模式,鼓励发达地区的政府、社会经济组织、开发区、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战略投资者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共建我省开发区。建立跨区域联合开发、委托企业成片开发等多元化开发机制,推行开发区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进一步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分别赋予省级、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管理权限;规范工作流程,推行封闭式管理、零费率、无干扰式服务和“两集中一代办”等制度,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