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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4.多策并举、提高质量,力保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建立并全面推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平均提高30%以上,努力实现全省单位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明显下降,土地收益增幅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5.规范运作、严格监管,力保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土地。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相关问责工作,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高压态势,确保全省违法违规用地比例低于15%问责线。

  二、主要政策举措

  (一)健全农村土地整治机制。1.组织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分层级组织编制省、市、县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统筹安排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明确农村土地整治的目标、原则和任务,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引导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2.加强资金整合、使用与管理。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和管理办法,整合各类土地专项资金,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资金集中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其他涉农资金按规定用途和整治规划,集中用于村庄拆迁和新村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和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转让收入全额用于村庄整治及农民建房补贴。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入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土地整治,确定政府、投资者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投资与收益的良性循环,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投入渠道。

  3.规范推进村庄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全省1000个村土地整治试点。通过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节约的土地首先补充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方便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并留足农村经济发展用地。“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以前年度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着重用于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及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建设用地压力。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推进。4.改进农用地整治项目管理。改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省、市两级土地整治项目库,其中省级项目库主要对象为建设规模100万亩以上的项目区,市级项目库主要对象为10万亩以上的项目区。凡条件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项目库,待资金下达后直接落地开工建设,改变“资金等项目”局面,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的情况,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研究制订资金收缴、使用情况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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