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从2010年起,建设和拓展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将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各地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内容。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是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精力,早谋划,早部署,2010年上半年制定完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启动“防火墙”工程建设。各级要于6月底前完成召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推进会的任务,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格局。对照目标责任书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考评,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政府每年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底进行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