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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主城区单位配建停车场对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市公安局。指导开放单位规划施划泊位,完善标志标牌和制度公示栏,配备和补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四)市消防支队。按照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开放停车区域进行现场勘测,提出消防通道预留及消防器材配置的建议,工程改造完工后进行消防验收,确保场内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本方案实施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停车办具体负责做好这次配建停车场开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等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责、密切协作,互通有无,共享信息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推动工作的同时,各新闻媒体也要支持配合,正面引导、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单位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南通市市区主城区单位配建停车场对外开放任务分解表(第一批)

序号

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时限

1

与原崇川区政府办公点相关单位和三友集团色织公司沟通对接,推动两家单位停车场实施对外开放

崇川区政府

市公安局

5月22日前

2

核定收费标准

市物价局

 

5月22日前

3

对开放停车区域进行现场勘测,提出消防通道预留及消防器材配置的建议,工程改造完工后进行消防验收

市消防支队

 

5月28日前

4

两家单位对内部停车场地进行修整,满足停车需求

崇川区政府、三友集团色织公司

 

5月25日前

5

对单位内部停车泊位进行规范设置

崇川区政府、三友集团色织公司

市公安局

5月28日前

6

完成审批手续,正式对外开放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

 

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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