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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81号)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复查合格。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南通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工作部署,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成果,圆满地完成此次复查迎检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这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的绿化现状,全面排查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迎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迎检重点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本次复查工作分为省厅现场核查和国家住建部抽查两个环节,重点复查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一)我市园林绿化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队伍建设情况。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或修编)、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现状调查评估及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以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三)2008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投入、绿地的建设与养护管理、园林绿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园林科研等情况)。
  (四)2008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包括侵占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成果及园林绿化执法情况),以及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专题情况。
  (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六)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三、主要工作
  此次复查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涉及部门多。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到迎接省检查只有1个多月时间。复查内容除对2008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等6个重点方面的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外,在台帐资料的准备方面还涵盖了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7个方面,共43个大项,并增加了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等专题检查项目,相关工作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和单位。因此,要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全部迎检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为确保复查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市迎检办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编排了相关工作,明确了相关任务(南通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附后)。希望各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全力以赴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到位,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复查。
  四、时间部署
  此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从4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具体时间部署如下:
  (一)复查迎检动员、任务分解阶段(2010年4月20日至5月10日)。1、成立复查迎检专门工作班子,扎实推进复查迎检工作。2、制定《南通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迎检目标和职责任务。3、召开全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各区、各部门的迎检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和要求。4、组织迎检自查,邀请省住建厅专家来通现场指导。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要求,对照目标任务,抓自查、促整改。2、各区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台帐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市迎检办收集、整理相关台帐、编制迎检相关材料并向省厅上报。3、市迎检办拟定迎检线路并组织模拟检查,通报检查情况。
  (三)省级复查阶段(2010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市复查迎检办与省住建厅及时做好对接工作,掌握复查具体时间,协调相关部门随时做好省级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四)完善工作阶段(2010年6月20日至7月30日)根据省住建厅复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梳理,拟定整改措施,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制订好国家住建部园林城市抽查准备工作。并邀请国家住建部专家组对我市复查迎检工作进行指导。
  (五)国家住建部抽查考核阶段(2010年7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全面整改好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的专家现场指导指出的问题或意见,随时迎接国家住建部抽查。
  五、保障措施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此次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副市长朱晋任组长、副秘书长倪永平和市城乡建设(园林)局局长陈本高任副组长,成员由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园林)局、市城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绿委办(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复查迎检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督促推进。各区和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复查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确保复查迎检所需人财物的及时到位,确保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整体联动。各区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这次下达的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和要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机制,确保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区、各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一切围绕迎检工作主线开展工作。责任部门要切实按照要求,履行好职责,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同心协力完成迎检任务。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性、长效性工作,着力提高常态管理水平。各区、各部门要建立专门迎检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迎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确保迎检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区、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复查为契机,将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常态管理和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逐项落实,逐条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复查迎检顺利通过。
  (四)以人为本,巩固成果。要坚持把国家园林绿化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民心工程,切实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使创建过程成为服务群众的过程,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要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切实巩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建改革中带来的实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
  南通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部门

(单位)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人

1

通州区政府

崇川区政府

港闸区政府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⒈加强区管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的维护管理,全面推行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制,确保区管公共绿地、道路绿化长势良好、无缺株断线、无枯枝死树、无黄土露天现象。

⒉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督促辖区单位、居住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老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绿化养护资金到位、措施得当、园林植物生长良好、设施完好。

⒊认真贯彻节约型城市园林的建设的理念,加强区管在建绿化工程的推进工作,确保工完场清。

⒋加大绿化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辖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氛围,认真配合做好复查迎检的各项工作。

⒌加强狼山风景区(包括狼山、剑山、军山、园博园、滨江公园、啬园等)的环境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景区及其周边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卫生整洁、设施完好。

2010年9月底

⒍资料提供:

⑴提供辖区2008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基本情况(包括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投入、绿地的建设与养护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职能定位及队伍建设情况、园林绿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等情况)的详细材料。

⑵提供辖区2008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大环境绿化建设、防护绿地建设、湿地资源保护等)以及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情况(节资、节地、节水等)的详细材料。

⑶提供2008年辖区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与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情况的详细材料。

⑷提供近几年辖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详细材料。

⑸提供2008年以来辖区建成区各项园林绿化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及其逐年增长情况的数据材料。

2010年5月25日

2

市委宣传部

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绿化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上下营造建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⒉组织市各新闻媒体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010年9月底

3

市文明办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迎检要求,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在市区各主要地段设置广告牌、宣传标语等。

2010年9月底前

4

市规划局

⒈根据建成区实际,组织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含城市绿线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确保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达到服务半径每500米拥有一处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标准要求。

⒉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好城市规划绿地,组织编制好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

2010年9月底

⒊资料提供:

提供2008年以来城市绿线调整及其控制落实情况的详细材料、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及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的有关材料。

2010年5月25日前

5

市城乡建设

(园林)局

⒈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扎实推进复查迎检工作。

⒉加强市管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维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制,确保公共绿地、道路绿化长势良好、无缺株断线、枯枝死树、无黄土露天现象。

⒊加强濠河景区的维护管理,确保景区环境优美(水质达标、水面清净)、秩序井然、卫生整洁、设施完好(含喷泉)。

⒋认真贯彻落实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理念,加大在建绿化工程的推进力度,确保工完场清。

⒌认真做好与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的沟通对接工作。

⒍加强对市区社会单位、居住区的绿化行业指导,深入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创建评比活动。

⒎认真做好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现状调查工作。

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燃气普及率8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35%以上、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97%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

2010年9月底

⒐资料提供:

①组织完成相关汇报材料的编写、上报及相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②提供2008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情况的详细材料。

③提供2008年以来市管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详细材料。

④提供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评估的相关材料。

⑤提供2008年以来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评比的相关材料。

⑥提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详细材料。

⑦提供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达标有关资料。

⑧提供古树名木法规建设、建档立卡及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和古树名木科、属统计表。

2010年5月25日前

6

市城管局

⒈加强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有序,市容环境整洁美观。

⒉开展侵占城市绿地、破坏绿化成果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市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内违法设置高立柱广告等损绿毁绿行为。

⒊加强城市环卫设施管理。

2010年9月底

⒋资料提供:

⑴提供2008年以来在城市园林绿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执法查处损绿毁绿等行为的详细材料。

⑵提供2008年以来城市环卫设施(公厕、道路机械清扫)相关情况的详细材料。

⑶提供户外广告规范和制度建设及落实资料。

2010年5月25日前

7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⒈切实抓好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⒉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新建居住区的绿化建设、养护期养护工作,确保新建居住区绿化长势良好、无缺株断线、无枯枝死树、无黄土露天现象。

2010年9月底

⒊资料提供:

提供2008年以来我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经验和成绩、问题和不足、建议和措施)的详细材料。

2010年5月25日前

8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局)

⒈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0%、尽责率在80%以上。

2010年9月底

⒉提供2008年以来的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情况(尽责率、成活率、保有率、基地数量等)的详细材料以及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开展次数,参加人数等有关资料、大环境绿化建设情况。

2010年5月25日前

9

市环保局

⒈加强城市大气环境、地表水质量等指标和监测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2010年9月底

⒉提供2008年以来的城市大气环境、地表水质量达标情况的相关数据资料。

2010年5月25日前

10

市财政局

⒈切实加大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管理的资金投入。

⒉加强珠算博物馆馆区绿化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馆区绿化长势良好,无缺株断线、无枯枝死树、无黄土露天现象,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的相关工作。

2010年9月底

⒊提供2008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资金投入情况的数据材料并计算年增加率。

2010年5月25日前

11

市审计局

加强审计博物馆馆区绿化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馆区绿化长势良好,无缺株断线、无枯枝死树、无黄土露天现象,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的相关工作。

2010年9月底

12

市统计局

提供2008年以来的反映城市园林绿化指标的统计年鉴。

2010年5月25日前

13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⒈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的保护,做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2010年9月底

⒉提供2008年以来市区历史文化、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情况的详细材料。

2010年5月25日前

14

市公安局

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期间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2010年9月底

15

市水利局

⒈认真做好市区河道整治与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2010年9月底

⒉提供2008年以来市区河道整治与绿化建设维护工作情况的详细材料。

2010年5月25日前

16

市国土局

⒈牵头做好市区土地收储地块原有树木的保护工作,落实具体措施对土地收储出让地块的原有大树与各类树木进行就地保护和利用。

⒉土地出让时按照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好绿化用地指标,确保城市建成区服务半径每500米有一处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

2010年9月底

17

市政府

法制办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法规制度建设,审核修订出台《南通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2010年9月底

18

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加强金鏊坊的绿化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绿化长势良好,无缺株断线、无枯枝死树、无黄土露天现象,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的有关工作。

2010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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