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群第二批子网站整合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71号)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子网站整合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09〕89号)要求,在征求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群第二批子网站(单位名单附后)整合工作4月正式启动。请纳入第二批整合的部门和单位填写《“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子网站调查表》(附件2),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反馈给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便具体安排各子网站的整合时间。
联系人:薛明;联系电话:85099397;传真:85216333;邮箱:0513xm@163.com
。
附件:1. “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子网站第二批整合名单
2. “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子网站调查表(略)
3. 子网站整合流程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子网站第二批整合
名 单(38家)
市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人事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局、外经贸局、人口计生委、房管局、物价局、国资委、港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总社、物资总会、无管委办、民发办。
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及南通人才网,市委农工办、台办、老干部局、党史办、市委党校。
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社科联、侨联、残联、工商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
附件3:
子网站整合流程
1. 部门需求确认,由单位盖章和网站负责人签字确认。
2. 子网站建设承建公司进行网站页面设计,并交由部门网站负责人签字确认。
3. 子网站建设承建公司进行模板制作与网站样式设置,实现效果预览。
4. 部门提供原网站数据库、图片库、文件库等资料,由子网站建设承建公司进行数据迁移,迁移完成后通知部门审核签字。
5. 市网管中心对部门网站维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 市网管中心发出子网站试运行函,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对子网站的页面、功能、可用性等进行确认,并反馈回执。
7. 试运行期满后,市网管中心发出子网站正式运行函,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对子网站应用效果进行最终确认,并反馈回执。对于个别需要开通网站管理员权限的部门和单位,由该部门和单位按相应程式出具申请函后,由市网管中心开通管理员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