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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是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各区属地管理,部门捆绑问责”的原则,将宣传、协调、督促、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全力以赴抓好这项“民生工程”,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迅速,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阵地,通过媒体报道、印发宣传资料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讲清综合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专项工作小组和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在市“三小车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体联动,协调运作,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崇川、港闸、市开发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牵头负责,在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成立“五包小组”,包宣传政策、包入户调查、包车辆回收、包就业安置、包维护稳定,确保治理工作平稳。市公安局负责市区“三小车辆”的道路交通治安、秩序安全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对市区“三小车辆”的车容车貌和停靠秩序进行日常巡查,加强对“三小车辆”在新村、里弄的管理;市交通局负责整治“三小车辆”非法营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人力三轮车租赁经营公司、日常管理及驾驶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市残联负责组织指导市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自我管理;市农业局负责菜篮子工程车的登记备案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经费和经费使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形成整治合力。

  (四)积极稳妥,维护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要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快慢轻重有度,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情操作。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聚众集访等突发性事件,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随时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力争通过对话、沟通做好解释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导,跟踪推进。整治期间,督查考核组要综合采取明查、暗访、抽查、互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点评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通过每周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每半月整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形式,掌握情况、点评工作、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强势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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