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六组,即:办公室、舆论宣传组、车辆置换组、安置保障组、信访接待组、治理查禁组、督查考核组。办公室由市公安局一名分管领导任主任,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任常务副主任,市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残联及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监察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残联、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派出专人集体办公。各区、各职能部门也要按照相关职责,组建班子,切实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一)舆论宣传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部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法制办、残联、工商局,市直各新闻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在市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协助办公室起草和发布相关整治通告;提供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二)车辆置换组
牵头部门: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残联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物价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原有牌人力客(货)运三轮车的旧车回购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置换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选定有资质的商业中介机构负责辖区内原有牌车辆的回购和置换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残联予以配合;财政部门参与研究制订车辆回购、置换、原车主分流安置等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监督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指导车辆租赁、投放。
(三)安置保障组
牵头部门: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分流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等相关子方案。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区按政策对不再从事“三小车辆”营运的辖区居民落实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措施。
(四)信访接待组
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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