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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69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优化市区道路通行秩序,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政府决定对市区范围内的“三小车辆”,即:电动三轮车、人力客(货)运三轮车、三轮摩托车,包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管理、区别对待、疏堵结合、贵在坚持、管出成效”的要求,采取“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类实施、综合治理”的模式,遵循“既要依法办事,又要有情操作;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区别对待;既要切实可行,又要科学严谨”的总体思路,通过公司化租赁经营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自我管理,对市区“三小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二、治理范围

  此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市区“三小车辆”整体形象。人力客(货)运三轮车实现“五统一”,即统一公司化管理、统一车辆型号、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持证上岗、统一驾驶人服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现“三统一”,即统一车辆型号、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持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禁止在市区通行。

  四、组织领导与任务分工

  市政府建立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秦剑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薛 谦(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局、物价局、信访局、法制办、总工会、残联、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崇川区、港闸区常务副区长,市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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