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0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0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各县(市)、区围绕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开拓创新,争先创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以落实民生“五有”要求和全年目标任务为主线,全面贯彻“双维护、双服务”的理念方针,对就业、保障、维权、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分解,计分考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年初组织考核。
有以下情况的,取消当年度综合奖的评选资格:
(一)未能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劳动保障年度目标任务的;
(二)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奖项设置
(一)劳动保障综合奖。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选县(市)、区综合考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3个。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二)单项工作奖。全市评选创建充分就业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各2个。市区评选社会保险扩面先进单位1个。
(三)开拓创新奖1~2个。评选在工作举措方面有突破创新的单位,由各县(市)、区先申报项目,经公开评选后确定。
附件:1. 2010年度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分解表
2. 2010年度各县(市)、通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分解表
附件1:
2010年度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崇川区
| 港闸区
| 开发区
| 分值
| 评分办法
|
1
| 就业
再就业
| “充分就业村”达标率
| %
| 50
| 50
| 50
| 10
| 完成指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每超10%加1分。
|
2
| 农村人力资源调查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10
| 完成指标得满分,每低10%扣1分。
|
3
| 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
| %
| 85
| 85
| 85
| 5
| 完成指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4
|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
| 人
| 1200
| 300
| 100
| 5
| 完成指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5
| 创业能力(SYB)培训
| 人
| 200
| 100
| 100
| 5
| 完成指标得满分,每低10%扣1分。
|
6
| 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 万元
| 1400
| 800
| 1000
| 10
| 完成指标得满分,每少20万扣1分,每超50万加0.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
7
| 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
| %
| 95
| 95
| 95
| 10
| 完成指标得满分,每低1%扣0.5分。
|
8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0
| 90
| 90
| 8
| 完成指标得满分,每低1%扣0.5分。
|
9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
| %
| 85
| 85
| 85
| 5
| 完成指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