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南通工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3. 深化具有中介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具有中介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推进具有中介职能事业单位与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人员、资产、场所上脱钩;将由具有中介职能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职能逐步回归行政机关。
〔责任单位:市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牵头)、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九)以完善内控机制为重点,继续深化治理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1.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快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排查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2.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3. 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完善财政和审计监督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共同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红十字会、市监察局。〕
(十)以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为重点,分类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推动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服务理念,细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举措。推动窗口单位诚信建设,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强化诚信教育,规范诚信记录,完善诚信考核。深化基层站所评议工作,促进农村基层政风行风建设。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