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
为推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跨越发展,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赶超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同时,为了引导全社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自觉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以下简称R&D)考核评比活动,现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
五县(市)和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统称县(市)、区。
二、考核内容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考核内容。主要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和产出。其中,“投入”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总量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投资比重,占比的基本目标为25%;“产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总量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值,比基本目标提高2个百分点(基本目标:海安县30.12%、如皋市28.21%、如东县29.28%、海门市33.76%、启东市36.39%、通州区28.23%、崇川区24.59%、港闸区20.05%、市开发区29.73%)。详见附件1。
(二)R&D考核内容。主要为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R&D占比和增幅。其中,“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主要指县(市)、区配合市统计局、科技局完成R&D统计数据,组织相关单位填报、监督、审查以及完成上报任务的完成率;“R&D占比”主要指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R&D增幅”主要指与上年度相比的提高值。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加权法计分。
考核评比以市统计部门及市科技统计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畴以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为依据。
四、奖励办法
(一)根据考评结果,分别从五个县(市)中取前3名、四个区中取前2名授予“2010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并给予奖励。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值达到2%以上(含)而未获竞赛名次的县(市)、区给予鼓励奖。奖励对象为各县(市)、区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