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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度南通市商贸流通经济发展考评办法》的通知

  备注:
  (1)社消零、税收二项得分=(报告期数值/计划目标值)×该项分值,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加5分。
  (2)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得10分,超过3%但小于4%得5分,超过4%不得分。
  (3)商贸项目得分:投资额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15分,未完成计划目标,按完成比例计分;形象进度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5分,未完成不得分。每增加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商贸项目,且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资金)占该项目总投资的比重达到15%以上的,加5分,或每新增1个省级及以上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的商贸项目,加5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4)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企业,每新获评1家市级“商贸流通业50强企业”,加2分。50强企业分行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品交易市场)按照销售额、营业额、市场成交额大小排名选出。

  附件2:
  2010年度市直部门(单位)商贸流通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 任 单 位

重 点 任 务

1

市府办

1. 做好全市商贸流通业组织协调工作。

2. 加快建立商贸流通业重点工作考核机制,按季督查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

发改委

1.参与协调、推进全市商贸流通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2.与市财政局共同做好市级服务业引导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商贸流通业持续稳定较快发展。

3

经贸委

1. 协助市府办抓好全市商贸流通业的组织、协调和目标考核工作。

2. 重点抓好市场运行、市场供应、市场建设、市场监督四方面管理工作。牵头做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按月汇总上报商贸流通业数据。

3. 优化商业网点布局,调整提升商业结构,组织编制《南通市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高星级酒店等商贸流通重点项目建设。

4. 研究、扶持促进我市商贸流通“大企业、小巨人”进一步做大做强,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业50强企业”评选活动。

5. 积极拓展农村、城市市场,拉动有效需求,做好扩大消费工作。

4

财政局

会同市经贸委做好省级商贸流通项目资金的申报、核查与拨付工作,与发改委共同做好市级服务业引导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

5

国土局

优化商贸流通业建设用地结构,对列入《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2009~2012年行动计划》的重点流通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6

规划局

根据有关政策,为商贸流通业重点项目选址布局规划提供及时、前瞻、有效服务。会同市经贸委完成《南通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的修订。

7

农业局

做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指导、扩大优质农副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8

卫生局

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饭店、宾馆、理发、洗浴等服务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

9

环保局

扶持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

10

统计局

按月提供全面、系统的商贸流通业数据,加强对商贸流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11

安监局

指导、督促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化仓储、加油站点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2

物价局

做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会同市经贸委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价格总体平稳、有序。

13

粮食局

做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搞好地方粮油储备,确保市区粮油市场供应。

14

南通工商局

抓好市区标准化市场改造工程。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经营监管,突出抓好放心消费工作。

15

南通市国税局

进一步落实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按季提供商贸流通业纳税数据。

16

南通市地税局

进一步落实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按季提供商贸流通业纳税数据。

17

南通质监局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大力开展商贸流通业名牌创建工作,举办名牌产品展销会。

18

人行南通市

中心支行

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会同市经贸委举办银企洽谈活动,解决商贸流通企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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