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为目标,精心组织和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至2010年底,全市农村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总数达到269.03万人,覆盖率达到94.58%,已有108.68万名农村老人领到了基础养老金,发放率99.62%,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市政府决定对通州区人民政府等9个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达标县(市)区、海安县人民政府等40个先进集体和杨国来等8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研究,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夯实基础,为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南通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达标县(市)区名单

  2. 南通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南通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达标县(市)区名单

  一、达标县(市)区(9个)

  通州区人民政府

  海门市人民政府

  海安县人民政府

  如东县人民政府

  如皋市人民政府

  启东市人民政府

  崇川区人民政府

  港闸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2:
南通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0个)

  海安县(5个):

  海安县人民政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