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通政发〔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的目标定位,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为我市全面小康目标提前实现,城市位次显著前移,江海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发展环境全面改善,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等50个先进集体和欧霞等10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争先创优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建设现代化的新南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十一五”期间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十一五”期间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50个)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处
南通市财政局预算处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农机处
南通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处
南通市统计局办公室
南通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南通市统计局工业(能源)统计处
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处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价格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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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