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
(通政发〔201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更好地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
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要求,现就加强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执法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在准确识别判断食品质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初步形成了“市县两级覆盖、职能部门监管、专业机构实施”的食品安全公共检验检测体系;市政府从2007年起将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安排200多万元专项经费,对市区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加强动态检测;各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各类针对性的专项监测,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自检工作,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当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还存在着多头管理、资源分散、投入不足、技术标准不一、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制约着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的深入开展,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防范也存在不利影响。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强化综合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新增资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是深入贯彻《
食品安全法》、切实履行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密切协作、扎实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统筹协调管理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分环节监管和分部门执法的实际,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统筹管理,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食品检测综合网络,促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共用,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