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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3. 质量控制规范。建立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基地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县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产品商标。
  4. 服务体系完备。基地内建有技术指导、产品运销专业服务组织,受服务农户达90%以上。
  二、分类标准
  1. 规模化种养。有一定地域范围,相对集中连片,并能带动辐射区的农民显著增产增收。设施农业连片1000亩以上;露地蔬菜3000亩以上;水生蔬菜1000亩以上;鲜食瓜果5000亩以上;果树4000亩以上;花卉苗木2000亩以上;优质水稻5000亩以上;蚕桑5000亩以上;生猪、羊等年出栏1万头以上、肉禽年出栏30万只以上、蛋禽存栏8万只以上。
  2. 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设施栽培、无土栽培、立体栽培、生态养殖、工厂化育苗、生物防控、循环经济等适新技术。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按市级以上标准生产的面积达80%以上。按省级生态健康养殖标准达60%以上。
  3. 品牌化销售。以自有商标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销售比重达80%以上,或与超市、批发市场对接直销比重达50%以上。
  4. 高效化产出。园艺类基地平均亩效益6000元以上,种植业类3000元以上,畜禽类1.5万元以上。

  附件3:
南通市现代农业示范村建设标准

  一、总体标准
  1. 村级农业规划科学。因地制宜,制定有特色、可操作的村级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2. 农村生态环境优美。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度和措施,村庄绿化达示范村标准。
  3. 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村内农田水利设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求,农业生产方式先进,农产品商品化运作,储藏、加工和流通设施配套。
  4. 品牌体系建设扎实。有农产品注册商标,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有县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产品商标。
  5. 农业服务组织健全。有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有专兼职农技人员,有专人定期发布农业技术或农产品产销信息,村内农民受服务面达100%。
  二、分类标准
  1. 产业规模。主导产业或生产规模占全村产业或农产品总规模80%以上,8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中,设施农业示范村的设施面积在1000亩以上。
  2. 产品特色。“一村一品”地域特色强、产品特色明、市场前景好。农产品商品化率达100%。
  3. 科技水平。农业生产方式先进,标准化生产和良种覆盖率达100%。
  4. 合作组织。有与本村主导产业或产品相适应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有对接带动的龙头企业。农产品90%以上由专业合作组织销售。
  5. 农民增收。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农民人均现代农业纯收入3000元以上。

  附件4:
  南通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村建前申报表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类别

名称

建设地点

产业类别

现有基础

规划编制情况

现代农业产业

园区

现代特色农业

示范基地

现代农业

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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