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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1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牢牢把握“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工作主线,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我市大交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大交通建设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在全市大交通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叠加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倾力服务,大力推进我市大交通建设,为全面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奋力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09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责任部门)

  2. 2009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协同部门)

  3. 2009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09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责任部门)
(10个)

  一等奖:

  市交通局

  市铁路办

  海安县政府

  二等奖:

  市港务局

  如皋市政府

  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

  三等奖:

  通州区政府

  如东县政府

  海门市政府

  启东市政府

  附件2:
2009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协同部门)
(13个)

  协同奖:

  市发改委

  市国土局

  市规划局

  市水利局

  市环保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旅游局

  市国投公司

  港闸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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