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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化、社会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围绕“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的目标,切实加强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民生事业,各项工作在全省、全国争先晋位,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根据《南通市2009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书》的要求,经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崇川区人民政府、如皋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民政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如东县人民政府、启东市人民政府、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09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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