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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13年常州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2.强化重点区域特征污染因子自动监测

  研究在重点区域开展化工废气、恶臭等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的可行性,建设3个化工集中区(片区)大气特殊因子自动监测和厂界空气报警系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相关辖市区政府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

  开展灰霾污染研究,研究灰霾成因,促进灰霾监测能力合理配置,防治灰霾污染。2011年,制定霾天气研究方案和监测能力建设规划,2012年,达到预期的监测能力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开展恶臭污染调查研究,分析恶臭气体成分、机理及防治措施,探索建立恶臭气体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酸雨和降尘的调查研究,研究影响酸雨的内外因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辖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环保、发改、经信、财政、商务、城乡建设、农林、交通运输、公安、国土资源、科技、广电、工商、气象、质监、物价、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

  全市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各项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重点污染项目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切实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

  组织编写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材料,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定期公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四)加强预警预报

  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综合平台,并组织开展扬尘与气象关系研究,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发布扬尘预警警报,由市相关部门督促敏感区域停止建设施工(市重点项目除外),加密道路冲洗频次,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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