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常政发〔2010〕18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苏政发〔2010〕115号),加快品牌强市建设步伐,提高区域品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扩大商标注册量、培育高知名度商标、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与我市在全省的经济地位相比,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自主商标拥有率偏低,高知名度商标数量不多,商标培育保护力度不够,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亟待增强,商标在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自主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有力手段,是提升产业层次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迅速形成具有常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和产业集群,提高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为主线,以大幅提升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量、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全面提高商标运用和保护能力为重点,以构建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保障,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和城市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