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十、加强监测预报,引导价格预期。重点开展粮油、猪肉、禽蛋、蔬菜等主副食品及煤炭、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供求情况监测,提高监测频率,由“五日一报”提高到“三日一报”,必要时实施日报制度,及时预警预报价格异动情况;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采集发布和比价引导工作,定期在主要媒体、互联网络和信息刊物上公布价格行情和比价信息,合理引导市场价格的走向;加大对政府政策、市场情况、典型事件的宣传力度,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

  十一、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把粮食、蔬菜等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任务要求,纳入调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之下的市长、辖市(区)长分级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 “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保供稳价成为政府审议的经常性工作。

  十二、完善议事机制,促进长效管理。建立由分管价格工作的政府领导任总召集人,物价局、监察局、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工商局、统计局、粮食局、供销社、总工会、供电公司以及宣传部等部门参加的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订保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实现市场调控监管工作的长效化和规范化管理。

  附件:1.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责任分解表(略)

  2.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2:
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商品价格的调控管理,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价格调控政策和措施,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决定建立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市价格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分析、通报全市价格形势,及时预警、预报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并研究拟订应对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价格调控政策的进展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汇报价格调控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