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责任体制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三)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工程用土、水系调整、绿色通道建设等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文明样板路创建。

  (四)市发改、公安、国土、建设、农委、环保、规划、广电、供电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

  三、资金筹集

  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共同筹集。

  (一)金坛、溧阳市和武进区范围内列入省计划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除部、省补助资金外,分别由金坛、溧阳市和武进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程概算经费配套。

  (二)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本辖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工程用土、水系调整等前期工作经费和绿色通道建设经费;在此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除部、省补助资金外,建安工程经费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筹集。

  (三)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国省干线公路列入部、省补助计划,落实部、省补助资金。

  (四)要充分发挥两级融资平台作用,筹集干线公路建设配套资金。

  四、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常州市干线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辖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办处理矛盾和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建设合力,保障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步伐快速推进。

  五、考核奖惩

  市政府将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作为全市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列入对各辖市、区政府及市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考核力度,对推进快速、成绩显著的,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力、影响干线公路建设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完不成建设目标任务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