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重点抓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登革热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合力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有效落实《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同时,切实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有效实施《宁波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奖励性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加强疾病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各级疾控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人员准入、培训与岗位责任制度,优化人员配置,在疾控机构落实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加强全科疾控指导团队对城乡社区疾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的实验室建设和质量管理,规范做好重点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和预测预警能力。
2、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实施 “五扩大,六加强” 防治措施,加强海洛因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服药点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成瘾者的服药率和治疗维持率。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成立市结核病诊疗中心,推行结核病防治医院、疾控、社区“三位一体”新型服务模式,全面提高DOTS工作质量,肺结核涂阳新病人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大手足口病、流感、狂犬病等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力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3、继续抓好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按照《2010-2016年浙江省消除疟疾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各项防治任务,继续做好血吸虫病、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等地方病和土源性、食源性寄生虫病的监测工作,推进宁波市寄生虫病网络实验室建设。根据卫生部《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要求,各地要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级和国家级抽查考评。
4、着力提高免疫规划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免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重点抓好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和疫苗冷链管理信息化工作,逐步推行疫苗全程电子监管,着力提高免疫规划管理水平。围绕重点环节,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接种门诊安全管理,规范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和处理工作。完善成人疫苗接种点网络,积极推进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5、大力推进慢性病防控。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争创1-2个国家级或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挥慢病专家指导团队作用,加强慢性病监测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行动,开展中小学生口腔保健和窝沟封闭等项目试点。健全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做好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示范县的扩面工作,争取出台《关于扶持和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宁波市心理健康促进工程”为契机,以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为依托,以未成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以“抑郁症筛检日”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卫生的宣传、教育和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