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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 期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5月21、22、28、29日

基础知识

上午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上午11:00-12:30

专业知识

下午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16:30-18:00



  2.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5月21日

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5月22日

专业知识

上午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14:00-16:00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考场、试室安排由考点确定后公布,并在《准考证》上详细标明。在2011年4月28日至5月29日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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