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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佛山市源田床具机械有限公司等55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佛山市源田床具机械有限公司等55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社局,各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489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0号),佛山市源田床具机械有限公司等55个单位(名单见附件)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进一步做好博士后科研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广东中的重要作用。要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对博士后工作的要求,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博士后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为契机,把博士后工作纳入到本地区、本部门人才战略的大局中,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二、各新设站单位接本通知后,请按原人事部《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发〔1999〕127号)和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具体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

  三、各新设站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提出博士后研究项目和招收计划,积极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认真开展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在招收过程中,要坚持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拟进站人员进行认真遴选、严格审查,从设站伊始就坚持把招收和培养质量当作博士后工作的生命线来抓。要落实好博士后人员必要的科研经费、住房等工作和生活保障条件。

  四、各地、各部门要关心博士后工作,为新设站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注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和帮助新设站企业尽快开展工作。要通过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促进本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和吸纳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要加强对未获批单位的指导,以其他有效方式继续做好博士后工作,主动帮助联系高校和科研院所,鼓励他们与本省流动站“联姻”,通过共建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项目博士后或在区域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分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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