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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云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告;

  (六)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还应当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八)申请无偿补助的项目,还应当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自有资金投入证明;

  (九)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州(市)财政局,各州(市)财政局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后,向省财政厅申报。申报材料需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凡资料不齐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各州(市)财政局申报材料包括:

  (一)资金申请文件。文件要对项目特色及推荐理由等进行简要陈述。

  (二)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各项目申报企业或单位的申报材料。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人:李建东  许宏俊

  电 话: 0871-3644159 3620705(传真)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促进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

  附件3:2011年云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1:
承 诺 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对申报      项目的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和凭证等)保证其真实性。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
  云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所在地:   州(市)  县(区)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企业基本

情况(单位:万元)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从业人数

 

大专以上人数

 

中级职称以

上人数

 

经营范围

 

项目相关

情况(单位:万元)

总投资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县(市区)扶持

 

州市扶持

 

申请省级

补助

 

申请补助类型

 

1.贷款贴息  2.无偿补助  3.配套补助

 

企业同级主管部门

审 核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所在县、区财政部门

审 核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所在州市财政部门

审 核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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